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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三日 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你要离開本地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。」(創12:1) 這是神對亞伯蘭第二次的呼召,第一次的呼召是當亞伯蘭在米所波大米,「還未住哈蘭的時候」。(徒7:2) 亞伯蘭离開迦勒底人之地,但他似乎走得不夠遠。他居留哈蘭的日子,圣經的記載全付闕如,這是一件何等嚴肅的暗示!但神一直堅持祂當初的呼召。我們有時候希望要借著拖延來改變神向我們的要求。神并不如此做,因祂從來不會廢棄祂多年前擺在我們面前的目標。我們可能讓它滑掉,但神卻不是這樣。 從神的觀點來看,哈蘭并不比米所波大米強多少。亞伯蘭在稍向前移之后也許就躊躇滿志,但神卻呼召他進入一個指定的地方(迦南美地)。一切真正的呼召都是高的呼召。讓我們不要滿足于「半路的涼亭」。問題不在于我們從起點已經走了多遠,乃在于我們的心是否仍放在神的目的上。 |